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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岁月第二十九章苦中求乐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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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5 19: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梁贵才 于 2023-12-7 10:44 编辑

                                 难忘的岁月

                    第二十九章苦中求乐的孩子们

       我是苦命之人。虽之命苦,但我十分的实足。要拿我和父亲母亲相比,我得算是个有大福之人。何出此言?因为我赶上了好时代!这就叫“先苦后甜,这就是名副其实的――老来福!现在我完全明白了:不要再说父亲没有给我们做儿女的留下什么物资财富,今天的幸福生活,我的老来福,就是父亲跟着共产党打天下,给我们做儿女的留下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大财富。这个财富要比父亲丢弃的财富不知如何比得起!
       父亲的往日无私的付出与奉献,所获得的无法计算的回报,今天给他的儿女、并在他的儿女们的身上全部兑现了。父亲给我们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财富!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业!!
       少年时代是人生最具有生命力、充满着美好幻想和追求激情,闪烁灿烂金光的时代。无论是人为的有意,还是大自然的无意,设置在他们面前的无论是高岭山峰,谷壑渊潭,千屏万障,还是窘困饥寒,都阻挡、困厄不住这些似生龙如活虎的神鬼精灵们。
       正是由于他们的单纯无知,初生野性的肆无忌惮,才使得纯稚朴素的幼身摆脱了世俗陈规的约束;强有力的促成了自身灵性机能的全面开发;才把一个幼骨嫩躯捶打、锻造成如铁似钢的强壮体魄,在人生的起跑线上雄姿威武,神采飞扬,强烈地焕发着青春的荣光,尽显他们的雄伟豪迈之强悍气势。
       说起在那生计窘困的年代孩子们比大人的投入与付出多得多,他们除了完成生活的之必须,还要拼命地追求精神上面的高雅享受――乐趣。
       犹如在泥沼中生活的我,在不断的观察中发现――时代的河流水面上漂浮着“冷漠人道”的畸形异影――大人们不怎么疼孩子。
       为啥什么如此?其原因有二:家庭人口多;生活困苦。显然,孩子多了不取贵。大人对孩子就不那么娇宠惯纵了。能够维持整个家庭基本生活的现状,孩子们好歹能够生存,已经是大人的“可发挥能力”的极限,也是大人们心愿的最大满足。由于生活质量的低下,家庭的决策者们,都不得不精打细算,挖掘各种潜力,扩大和加强生产能力确保全面增收作为家庭生计的指导方针。所以,大人们把他们的一双双血丝纵横的眼球瞄准、盯住在了孩子们的身上。特别是一些恨家不起、要财不要命的家长,对自己的童儿少女要求得实在是太苛刻了。以恨铁不成钢为教条,经常对孩子残酷施暴。只要孩子到了会简单劳动的年龄,就不许白吃饭,能拿轻就让拿轻,能拿重就让拿重,让你干多少,你就得干多少。为了整个家庭的利益,满足每个成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就得不惜代价。因此,孩子们就成了家庭大棋盘中被大人随意摆布的“棋子儿”,或者叫”帮套纤犊”都不为过。
       说实话,也别埋怨、怪罪、记恨大人们,只因生活所迫,都是为了维持家口生计不得已而为之。他们自身固有的亲情之爱,只是被强制地压到心底深处,默默忍受情感之痛而不以泪为效。
       啥叫孩子?就知道吃,知道玩儿。更喜欢恋群追伴儿。这就是他们的天性所在。只要一放学,就如同放飞的鸟。回家的路上就都相互约定好去哪玩儿,玩什么。一进家门,先奔吃去,哪怕是凉薯、凉汤、冷粥,也要狼吞虎咽的填饱肚子,然后就手疾麻溜快,操起镐头拎起笼或筐,撒野似地投奔预定地点而去,虚以干活,实耍酣玩儿。孩子很少知道替大人操心,也不关心大人的辛劳疾苦,愁思感伤。打心眼里不愿干活儿,跟大人藏猫猫,见活儿躲着走。他们只知道管父母要吃又要穿,在对父母的情感上很是让父母伤心。跟冷血动物相比几乎没什么两样。不过,站在孩子的角度说,如果被大人事先安排了任务没完成,或不愿意完成而受到处罚,或让干活儿而被扣住抓住时,孩子就成了不幸又可怜的了。大人孩子之间那点儿仅有的感情油面一旦被拭,直接感受到的就是人间的冷漠,孩子们的悲情和无言的沮丧。
       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体性――如学校的集体活动、生产队的集体生产劳动等等的常态化,使得人人的头脑里都形成了共性意识――只要天一亮,满脑子都是成群结队、轰轰烈烈的集体、大家之概念。只要老少一出门,就分自踏去。孩子大人之间似乎有着不同天下而立、不同日月而行之别。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投向广阔天地,执着地追求他们想象中的、新潮的浪漫人生。那种神秘的理想境地,就是孩子们最具有独特魅力的自由王国。通往那个王国的并不是宽敞明亮、笔直畅通的大路,而是蜿蜒拐折、隐形幽影的秘密通道。
       孩子与大人心里之间存有不可融通隔膜,他们把大人当作警察,躲、逃、藏、避、匿,之法无其不用,甚至撒谎,诡以作祟。
       孩子们之间的向心力,凝聚力要比大人强势很多,但就是不在家中、父母或大人面前有所体现。而是在被强大磁力吸引中才会展现得淋漓尽致。为追逐蓝色天空下的美好人生,会共同托拱起他们那架迷人的彩虹。
       孩子们多,一旦到了一块儿,就会有各种不同的意念和想象,并都能自然地、不同时间、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也很容易形成整体意识和行为波动。
      就那几年,孩子们打群仗是普遍现象,这个村与那个村的,有时也有一个村中东头和西头之间的相互交锋,阵容浩荡,嘶声力竭;有时徒手相抱相互摔打;有时远距离投掷土块、石子儿。
       孩子们一个个都很机灵。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一个孩子被砸伤、打坏的。可是,一到了校园里,一个个的都象实足的伪君子那么乖。
(战争是野蛮人和狂暴者的灵魂;暂时的和平是伪善者的避难所;只有永久性的太平盛世,才有永恒的人性。)
       那年代的孩子,特别是十四五六岁的少年,孤家寡人似的很少。百分之九十五的孩子都自觉不自觉的被卷进了孩子群。有个别的家大人怕孩子出去打架,惹事生非,专门给孩子安排家里活儿。可是鬼头又不听话的孩子,总以不折手段摆脱家大人的的禁锢,偷偷溜号去找孩子群儿。有时受罚挨揍,不给饭吃,也还是很难拧回孩子的那股子死气白赖不离群的拗劲儿。他们追求的是最简单最基本的生活乐趣,很少考虑过日子方方面面的事情和问题,这就是孩子时代的共同特点。至于吃好吃赖,还倒无所谓,只要能有的吃,吃得饱,别饿着,他们就不想也不操心别的任何与己无关的的事。他们把自由和乐趣当作了少年时代至高无上的完美享受。
       孩子的精神气儿如果受到压制,就会与大多数的孩子有明显的不同,变得孤僻,个性强或呆、苶、笨、傻。虽说孩子拗不过大人,疯野恋群的孩童心很难被拴住,耿耿于怀的不死心,让干啥活儿没好气儿,摔摔打打,“人在曹营心在汉”,即使强压硬扳,心情不顺,也达不到大人要的效果。
       玩儿,也是一条开发智力的有效途径。也算是一种技巧,也是对未知的事物的客观存在和相互关系与规律进行深层研究和探索的具体尝试。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共性和特性,只要了解和掌握了他们的特性,就能玩儿出理想的效果来。
       在玩够了摸鱼,掏鸟之后,开始琢磨起怎样扑捉到“知了”和“傻秋蝉”。经过多次试验,这“知了”可难捉,它机敏,聪明,只要有一点轻微动静,他就会惊恐的飞走。而且它体型娇小,无有可捉的弱点、破绽之处。大傻秋蝉就不同,它体大笨拙,智愚,傻气,容易捉逮。但是,只懂其性还不行,还要悟其理,施其法,才能奏效。我们管傻秋蝉叫“肉嘟儿”。它会飞,一身油黑还硬的壳,长着一双透明的翅膀,腹部有两个凹槽,槽里面各有一个三角形透明的发音片,一撅肚子就会发出清脆激耳的“吱......”不间断的声音。它跟“知了”比,模样差不多,就是比“知了”个儿大,嗓音也粗大。
那年代,没有竹竿,可大秫秸有的是。马尾丝难找,但能找得着。为什么用马尾丝,而不用牛尾丝或驴尾丝呢[?因为马尾丝粗硬,又有弹性,还结实。有了这两样,就基本上具备了套“肉嘟”的条件,剩下的就是技巧、眼力和耐力的工夫了。
       “肉嘟”一般都飞落在树的稍干上,头朝上,会爬,但爬量不大,总是落在没有骚扰的环境中,只要落入点位,就很少爬动。别看“肉嘟”傻,要捉到它还确实不容易。这已是一门小小的学问,需要人的智慧、攀缘能力,眼力、耐力、安稳力的一致性。首先,杆子要细长体轻,马尾丝套子要系得既结实又得松滑不紧。套上后还不能被“肉嘟”解开扣儿。其次,绑套所需用的细竹必须光滑柔软,不致于把“肉嘟”捅飞、吓跑。具体操作:发现目标后,要试够距离,找好角度,遮射日光,在它叫得最高昂的时刻,轻轻地伸出套具。这时候,人要屏住呼吸,手稳,目不转睛,轻轻地把套口贴近"肉嘟”头的上方,似挨而不挨,让“肉嘟”用它的前两个钩爪慢慢地捯挠,把握杆套要随着肉嘟抓挠的那股劲儿,向头上慢慢地套。套上后不要着急拽杆儿,要让肉嘟神不知鬼不觉自行套牢。这时可以轻轻拉杆紧套了。等肉嘟有了感觉要起飞时,套子也勒紧了它的脖胫或胸部,它就无法脱身,悄然被擒。
       罩“蚂螂”,看是简单,但取材甚难,还得要有鬼头劲儿,厚脸皮和胆量。所用的工具:高粱秸秆,要两米长,节间短较粗壮的。杆尖处选用两根细柳条或细竹儿削成两头尖儿插入秫秸尖两侧,揻成一个不太规则的南瓜圆形平面扁圈儿网架,缠罩上几个蜘蛛网丝就成了罩蚂螂的工具。
       为了得到几个大蛛网,真是费劲了心机,每天起早贪晚“当贼”——那家的房前屋后有,哪户的大门旁、猪圈里有,像侦探一样,处心积虑地各处寻觅,一旦发现有新鲜的蛛网,就不顾一切地将其缠缚到自己的网架上。
       那时候,象我们这么大的孩子就是一个心眼儿,一根筋。想得到一种自好,忍辱负重,不择手段,而后快。因此,没少挨人家骂或训斥,也没少挨狗追咬。就这样,也没舍心弃意。因为在孩子堆里能大显身威,证明自己有能力。
       罩“蚂螂”实际上纯属是一种兴致乐趣,是体验生活的一个独到过程。至于罩多少,并不重要,它不能吃,不能用,使劲的罩,罩上后又摘掉放了,对生命不存在着仇杀念。从小就听大人们说,“蚂螂”是益虫。他吃蚊子,吃苍蝇,他不害人,它是人类的朋友。只不过它离人太近,还不能与人勾通交往,人们偶尔采取不尽人意的手法把它捉到,也只是为了满足一时的情趣,开个玩笑罢了。
      至于“蚂蜂”,就另当别论了。蚂锋在人们的心目中,可是个不可饶恕的人类对手。人们把它与蛇、蝎相提并论,又同等对待。他们是人类最不受欢迎、又不容许存在的个别物种。既使它们不主动攻击人,它们的那种天生容貌与特性,也会让人们自感毛骨怵然而讨厌之。因此,马蜂与蛇一旦闯进人们的视线范围,必死无疑。蛇是精神伤人(北方无有毒蛇,丑陋无比的长相,就让人心惊肉跳,魂不附体。蛇的小命就丢在“碜”字上。马蜂是既有防御性又有进攻性的虫蚁儿。如果你不伤害它,它是不会攻击你的。要是你有意伤害它,或者你无意偶然地碰上了它,那可就非追着蛰上你不可。
       人们对马蜂的看法,和认识,是一个绝对的定论――马蜂就是人类的敌人,可诛可杀不可恕。人自傲为天下老大,生杀特权在握,不管你是防御性的生存之道,还是进攻狂者,只要对人类有危害,又不服,有抱负的物种,就得剥夺它的生存
权,格杀勿论。
       每年的夏秋,是马蜂筑巢繁殖的旺盛期。街头路旁的大树上都筑有多个大小不等的蜂巢。特别是直径在二十厘米以上的大蜂巢,成了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们瞩目的对象,痒痒难挠的心在骚动着,它是人们群起而攻之的目标。离庭院较远的蜂巢,就用石头砸。在孩子头的统一指挥下,以密集的石块儿同时打向目标,降冰雹那样暴虐无情。大蜂巢一旦被砸掉,蜂群就发疯。低空飞行,旋转频频,“嗡嗡”群叫,见人就追蛰,连不远的牛、驴、猪、狗都猛蜇不饶。完全体现出了一个种群的拼命精神和复仇血性,对家庭和子女们的至高无上的责任、义务、不可侵犯性。
       人都说马蜂是直眼睛,与它的视线同等高的活动目标。肯定逃不脱它的追蛰。低于它的目标,就能幸免于难。马蜂是亲情较浓的物种,窝巢被砸落地,全族的蜂群都不会舍弃,分别采取不同的飞旋高度,千方百计得找到他们的窝巢――幼仔。找到窝巢后,它们会整群地抚附在巢窝上,成了一个蜂团团。这种情况下的孩子们,会怎样处理?一个是俯卧地面用棍子拨拉;二个是用蛛网架罩;三个是把木棍尖端绑上草把子点着火燎。
       那时候,大蜂窝是能够卖钱的。所以,孩子头儿尽量不让大伙毁坏它。宁可挨几下蛰,也要保全窝巢,给自己换回点儿零花钱。
       有时,对于低位的蜂巢,也进行过残忍而毁灭性处理:用长火把燎。这个法儿可是灭九族的毒、绝之法!由于马蜂重亲情,没有叛逃离生的,个个都是与家族共存亡的英雄!我突然被它们的精神所震撼,以后就不再跟孩子们做这无情的野蛮事情了。
       马蜂与蜜蜂种族有类似之处。而蜜蜂种族又与蚂蚁种族有类似之处――团结,勇敢,勤劳,纪律严明,同生共死,不求苟存,诚笃无私更是他们的可贵之处。它们除了智慧不如人类外,其它的却比人类高尚得多。
       我的童年时代,历经苍蝇餐,蚊子叮,臭虫咬,跳蚤弹,马蜂蜇,我十三岁那年还有一次让我今生难忘的伤害――蝎子蛰。那是一个夏日的晚上,天气高温闷热,我吃过晚饭,习惯地与同学们搞小广播宣传。刚迈出大门槛儿往门垛一倾靠,我猛叫一声“哎呀!”当即就蹦跳发疯,疼痛得我号啕大哭起来!胳膊肿了个大包,如锥子扎,剪子攮,整个左半身都木涨起来。二姐吓坏了,又围了一些外人。因为我头一次被蛰,所以,不知是咋回事儿。周围的人更不知道。因为那是漆黑的夜晚,没有光亮也没有手电。我跳着脚地哭,疼得大汗直流。不知是谁把我扶到我们的家屋。拨亮了油灯捻儿,把油灯往我的疼处照。左臂大红包顶儿有个高粱粒儿大小的红眼疙瘩。母亲和二姐才肯定说是被蝎子蛰着了。不知是谁,从别人家找来点蟾酥,用白布条抹一点敷在了我臂上的被蜇处。我整整疼了大半个晚上,知了、梨雀叫了,我才眯着了。究竟是这蟾酥起了作用,还是蝎子毒过了劲儿才不疼的?我不知道。我挨过马蜂、土蜂子蛰。这蝎子的毒可比它们大多了,简直疼得我死去活来。
       人们常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那次挨蛰仅次于那次被磨盘砸。这是我童年时身遇的两个祸事。
       人生的旅途,吃的是酸甜苦辣咸,经受的是喜怒哀乐疼。不吃全了就不算成熟;不经受够了就不能长老。只有经受得住,才能闯过去。以经验教训时时处处的提醒和敲打自己,提高警惕性和紧急处理能力,就不会倒在旅途的坎坎坷坷之下,也不会陷入泥泞和水汪之中。
       少年时,不光是粗野,还特别的虎。算不上大虎头,起码也是个虎啦吧唧的“二虎头”。
      大暑伏天,漫山遍野青纱帐,青草苗棵的不见人,有时带着小弟,有时自己独往独来,从这头到那头;从这片地到那片地,寻觅打葚头(高粱乌糜)。
       那年头,好平原地大部分种的是“六月红――多穗高粱”。还种一部分大高粱――大散穗儿、歪脖白。这两种都是高秆作物,产量也不高,一亩地也就是三四百斤。可米白、好吃。还能得些大秫秸和“高粱挠子”。这两种作物的副产品,对农民来说,用处可大了,――高粱杆能编秫秸“薄子”;勒平屉;织编茓子;席篓;编锅盖等用具;高粱挠子可扎绑大小各用的扫地、扫炕笤帚和炊帚,它的用途广泛,生活不可缺少。因此,每个生产队每年必须得种上几十亩地,它的总价值不比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低。
       每到高粱即将打包吐穗之前,大人孩子们就有了想头儿――顺着高粱垄打葚头。嫩的可直接生吃;也可以放在大豆酱里咕嘟小菜吃。等长老长开裂的时候就叫“糊涂傻”,就不能吃了。葚头就是不能成穗长粒儿的坏包。是一种细菌所导致的病变。它的比例不大,差不多占亩株数的百分之五左右吧。嫩葚头很难鉴别,没有经验的生手很难看得出来。打葚头最坑人的就是外行生手,似象非是的时候,往往会做出不尽人意的事情来――用指甲将高粱穗包抠开看看是否是葚头,是,就当即掰下来;不是,就把开口捏上。这样做虽然不会造成严重减产,但对高粱的正常生长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真正行家里手,往上一看,就十拿九准是葚头。看不准的,就用手轻轻捏一下。葚头比穗胎硬,比穗胎细,外皮裹得紧。高粱穗包受到人为伤害只有一次――不管是生手还是内行,无论是手捏还是指甲抠,只要第一人次这样做过了,往下以此类推的人就知道已经有人动过了,所以往后就不会有人再这样重复去抠去捏了。
       能人一回打十根儿八根儿的,外行人只能打几根二茬子。这是最容易的,因为长葚头的一颗被打走顶葚头以后,几天的时间,腋芽吐的还是葚头。我们叫它二茬子葚头。它比较细,象一根纸烟卷儿那么大。这高粱葚头是夏季最时髦的野味儿,孩子大人都想吃上它。它究竟有毒没毒,反正没听说药死过人。致于有没有什么营养,谁也不知道了。说到这儿,提起高粱来,不得不让我又想起了那救人一命的红多穗高粱――六月红。它是矬杆生孽植物,产量高,又早熟,他能在人们青黄不接的时候成熟,能够接济人们的饭碗不至于挨饿。它有一个缺点――口味太涩。吃多了拉不开舌头。颜色也吓人――比血还红。即使有这样的毛病,在那个吃缺少喝的年代,人们也没舍得淘汰它。粮食作物再也没比它更早熟的品种可代替的了。它是给人们做了贡献,立过苦劳、功劳的呀。所以,我现在还是再感谢着它。可惜,再也看不着它那喜笑颜开、满面红光、红头绿体的身影了。
       从高粱连想到高粱叶,又有了回忆的内容了——
那时候,我啥都好学。看别人会干的――编的、织的、拧的工艺品,我就生芯儿。天天围着人家看、问、学。真有一股子钻研的黏糊劲儿――不学会绝不罢休。记得那年我连学带练,一口气编拧了四五个高粱叶草墩;又拧了三四个苞米皮草墩。这玩艺不花钱,实用,拿着轻便,坐着热乎。要是冬天看电影,围炕桌吃饭,可是最舒服的享受。那时,村里百分之百的户都有,都会编。因为它是就地取材,既经济更实用。
       到了现在这个年龄,我也觉得我的少年时代,是争强好胜、好学上进、不为人下的要强孩子。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恪守了农民的生存之道,围绕着生活这根主线,不断地修造自己,努力地、刻苦认真地增强生存的本领,更现实地面对生活的方方面面,才会有生活出路。不管是体力的,还是脑力的,越难学的劲头越足,越大。直到学会才肯罢休。不是我自卖自夸,到了我当兵的那一年,庄稼院的活儿,我几乎都会干,即使考不上状元,起码也考上个“学士”。“去暑找黍,白露割谷。”这是庄稼人必须遵循的节气法则――
       一到这个季节,生产队就开始做场。做场的地块儿都是预留出来的。只能种些马铃薯,红薯等早熟作物。到了这个季节,就先把它们收了,然后就开始做大场,因为黍子、谷子都成熟了,必须在场上碾轧才能脱粒。我记得,平坦又光明湛亮的大场展现在我的眼前时,真让我产生了骨舒筋松、心旷神怡的痛快感受!兴奋得我直在大场上“打把势”。黍、谷一进场,立刻成了孩子们的世界。因为这些都是孩子妈们的手工活儿――掐谷。这活儿是年年如此的传统活儿――包件儿工。即:以人∕捆为计件单位――五捆一分儿。多掐多挣,少掐少挣。总活儿量也就能干个三五天,因为种的谷子不多。快手笨手的差距也不算太大,就是那么个意思吧。
        还记得最有意思的那一天,谷子一到场,谷捆一卸完车,场上就喧闹起来――蝈蝈“叽叽叽”地叫;大蚂扁儿;小码扁儿;土色的绿色的蚂蚱,秃秃拉拉地飞,发出各种声音;更吸引妇女和孩童眼球的是肥胖个儿大的“青头愣”和长尾似剑的“驾马驹子(母蝈蝈)”。母蝈蝈不会叫,有短翅膀,不会飞,只会弹跳。它是跟蝈蝈生活在一起的。谷、黍一般都种在山坡丘陵地上,也是蝈蝈夫妇最喜欢生活的地方,加上它们会飞,善跳,又喜欢攀高,所以就随着拉谷车带进了大场。
       青头愣和蚂扁儿有性同之处――母的大,公的小。公母体形相比,母的能比公的大五六倍。由于公的体轻灵活,以飞为主,非常难抓。母的笨重,特别是肚子里有子儿的时候,它们根本飞不动,只能靠后腿的蹬力,笨重的弹跳维持着生命运动。蝈蝈夫妻都会咬人,也会后腿弹人;青头愣夫妇,蚂扁夫妇不会咬人,只会后腿蹬人。特别是母青头愣,后腿粗壮有力,小腿长着一排硬刺儿,蹬上嫩手,准会出伤流血。所以十岁以下的孩子是不敢扑捉它们的。既使是皮厚老茧的大人手,也不敢蛮抓乱逮,也得讲究个方式方法――必须要把它捂摁住,再用另一只手捏住它的上背前部,避开它的后大腿,他就没辙了。一般大人逮住它要给自家的娃娃们玩儿时,得事先掐掉它的后大腿。否则,蹬坏手倒不怕,要是弹起来,顺劲儿赶巧蹬上了孩子的眼睛可就了不得了。大母青头愣有子儿时,我真没少吃它们。到了晚秋,他们必须得把子儿甩进土里,然后自杀的自杀,霜冻死的冻死,完成他们的一生使命。
       吃青头愣就是吃他的子儿,满黄黄的子儿、又香又有营养。那年头很多,满山满坡都是,成了少年们扫荡的重点,强身壮体的滋补品。
       有子儿的蚂扁我也烧吃过。不过,不知什么原因,总有人这么说“吃蚂扁儿,将来长大了“不识数儿。”究竟是逗孩子玩还是别的什么意思?谁也说不清楚。即使说的不是那么回事,谁也都忌讳、害怕。所以就都不敢再烧蚂扁吃了。从此,母蚂扁儿的命运又阴转阳了。象有子儿的母刀螂、驾马驹子也还是有人敢吃,他们可是啥也不怕的大虎头。
       嗨!提起来吃野味儿,还有一种――田鸡。指的是秋末地里的也叫秋蛤蟆的小型青蛙种类。那年头,这秋蛤蟆也挺多,一进地,噼哩啪啦直打脚,让人眼花缭乱,也馋涎三尺。这种东西我也没少吃。要吃它,也得烧熟了才能吃。体型小,倒也不是吃它的肉,主要是吃它的子儿。它的满肚子的子儿全是墨黑,味道也不讨人厌,有点面面糊糊。大腿肌肉也可吃。
       那年代,孩子们苦的就像野畜牲,除了鸡鸭鱼肉吃不着外,本地土生土长的野物、野味儿几乎吃个遍。这也叫“近水楼台先得月,也算是一种穷福,穷乐,穷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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