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姚宝东 于 2024-8-5 15:49 编辑
做坏事终究不会有好下场 姚宝东 近日,我常回农村老家,一是看望母亲,二是在老家小院种些蔬菜,因母亲年事已高,不方便给园子浇水,加之视力下降,无法给菜地除草。有时园子里活计较多,我就住在农村家里。一次,我去衣柜里取衣服,打开推拉门,发现柜子里的沙发垫子被老鼠咬了,我把垫子取出来,在柜底发现了一只小老鼠,从柜子里跑了出去又钻到屋子的角落里。于是,我便想着去镇上买些老鼠药,可是问了几家店均没有卖的,有一家卖老鼠粘的,我便买了两贴。回到家,放在屋子的角落里,隔了些天,果然发现老鼠粘上有一只小老鼠,应该就是几天前我在柜子里看见的那只,它的身体被粘住,尽管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仍然无法逃脱,几个小时后便一命呜呼了。偷吃些粮食也就罢了,还把衣服和垫子咬坏了,真是气人,这就是它做坏事的下场。 大多数人都看过《西游记》,剧里的猪八戒本是天庭玉皇大帝手下的天蓬元帅,主管天河,因醉酒调戏嫦娥被玉皇大帝逐出天界。在投胎转世后,错投猪胎,成为了相貌丑陋的猪妖。昨日风光无限,只因一念之差,动了歪念,做了坏事,便落得如此下场。 做坏事指的是进行不正当、不良或不道德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伤害人的生命、财产或尊严,如:盗窃财产、强奸等,坏事是指对人和事起到损害作用的事情,也就是不好的事情,即为作恶。本文通过写“做坏事”的例子,笔者联想到违法犯罪的事情。 当今社会,有不少官员,手中拥有着权力,身份显贵,却还是不满足,心存贪念,干起了违法犯罪的事,最终成为了人民的罪人,成为了害群之马,落入了法网,成为了阶下囚。为官者,自然也知道哪些事情不该做,什么事是违法的。可是有些贪官仍然以身试法,上演了一出出贪婪纳贿的丑剧,究其原因还是权力背后蕴含着巨大好处,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机制下,贪官就会为了好处而以身试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有些人一方面披着党的领导干部的外衣,逢会也讲反腐败;另一方面他们的内心深处已不再信仰共产主义,不再信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只是把职位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和渠道。做违法的事终究也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坏事做多了,迟早要出问题。 腐败是针对领导干部的,所以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要能经得起糖衣炮弹的诱惑,经得住考验,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代表群众利益的,滥用权力必将被权力所毁掉。权力是把双刃刀,既能砍别人,同时也能砍自己,有不少干部违法前也过过贫困的生活,有的领导他们的收入也不少,但没有珍惜曾经拥有,也就做了不该做的事,最终事情败露,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或者吃到了腐败的苦果。有的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内心存有私心杂念,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法律,个人主义严重,头脑不够清醒,丧失了党性和理智,没有正确对待手中权力,没有正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明确当官的目的和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没能正确对待和认识金钱。为了自己的贪念,做了违法的事,最终锒铛入狱,身败名裂,遗恨终生。最后,笔者奉劝为官者,千万不要做坏事,否则不会有好下场,更不要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不要等到身败名裂时才自责,因为再自责也是徒劳和苍白的。 2024年8月5日 作者简介: 姚宝东,笔名山海之间,军转干部,就职于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18533553033。现为秦皇岛市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抚宁天马文学季刊,出版散文有《父亲送我去参军》《文学路上的“充电桩”》等;作品多见于天马原创文学网,发表作品有《这次培训收获满满》《分钱》《父亲》《礼赞抚宁公益诉讼检察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