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眉剑出鞘
--记巡警特警大队大队长 于波
李丽娜
初次见面,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有些与众不同,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神秘,而是那种观其貌便知其人的面相,一脸的正色,脸上的皱纹留下岁月刻痕。一副阔肩,一米七以上的身高,面容清矍,沉稳温和,眼神透出果敢坚毅。笑声中透出坦荡,举止文雅,平易近人,宛如邻家大哥,他就是抚宁区巡警特警大队长--于波。
一、梅花香自苦寒来
九十年代初,已经当了一年工人的于波放弃舒适的工作,如愿以偿地走进向往以久的军营,成为一名军人。虽然当兵比较晚,年龄比较大,硬是靠自己突出的表现,入伍半年后被评为优秀士兵,第二年已是副班长,下士军衔,入伍第二年的十月份,已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这样骄人的军旅生涯是难能可贵的。在部队领导的殷殷教导下,老班长的鼎力扶持下,于波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军校。正是因为老实、肯干、能干、会干,才使得于波这样的好战士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锻造成一块好钢。接触下来不难发现胆识超人,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听党领导,这些军人基本素质在于波身上展现无遗。当我问起他,你当兵的初衷是什么?理想又是什么时?于波非常诚恳一字一板地说:“没有远大的目标和想法,只想通过当兵改变一下命运,入个党,当个班长,成为能给家里人长脸争光的男子汉”。
朴实的话语,无华的人生,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这样于波,转业后遵从内心的呼唤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作为一名部队转业干部,脱掉军装穿上制服的他依然保持军人本色,快速实现军人与人民警察的转换。耐艰辛,守清贫,抗诱惑,经风险,很快成为公安战线上一颗新星。
当我面对以下介绍于波队长个人材料时,陷入深深思考与迷惑,究竟需要什么样情操和工作热情,才能取得如此突出的成绩呢?--2001年度分别被秦皇岛市公安局授予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优秀人民警察;2002年度被抚宁县授予先进个人;2004年度被抚宁县公安局授予先进个人;2005年度被抚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2006年度被抚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被抚宁县公安局授予廉洁从警标兵和先进个人;2007年度被抚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被秦皇岛市公安局授予暑期保卫先进个人;2008年度被秦皇岛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被抚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2009年度被抚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获三等功;2010年度被抚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被秦皇岛市公安局授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优秀个人;2011年度被抚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被抚宁县公安局评为破案能手、在4.12扑火救灾任务中表现突出,荣获抚宁县公安局嘉奖;2016年被抚宁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被秦皇岛市公安局授予优秀人民警察。这些荣誉,是对于波大队长工作的肯定。也折射出于波同志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始终忠贞不渝,更是对于波同志满腔热忱,忘我付出的褒奖。
二、宝剑锋从磨砺出
与于波大队长第一次交谈,并不是很顺利。他是一个“木讷”的人,使我的访谈陷入困境。“说什么呀?都是每天该做的工作。这也不算什么,每一名警察都像我这样上班、工作”。于波队长面露难色,局促不安的望着我说,眼睛带着笑意,犹如清泉。是呀,该从何说起呢?
自从1991年12月当兵入伍成为一名军人,于波同志的人生轨迹就与党的利益紧紧相连。1999年9月,于波转业到抚宁县公安局政治处工作,负责劳资警衔变动、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所有人都在担心,于波这个“武将”能否把文职做好,于波用能力和悟性扭转了大家对退伍军人不专业的看法。很快适应了新的岗位,坐得住,静下心,一干就是六年。在那个还是手抄报表的年代,面对五百多人的工资调整,为确保准确性,于波先做草表,后校对金额,无误后抄写正式报表。这样繁重的抄写工作,仅靠上班时间是远远不够用的,只有利用下班后加班加点进行抄写。在历次的工资调整的工作上,未出现过任何差错,同科室大姐都说:真没想到,面对这麻心的数字,小于还真能“坐得住、静下心”!
除了光能“坐得住、静下心”一个考验外,还有更为“心细”的考验。警察这一特殊的公务员群体与政府其它部门公务员不同之处就是有警衔工资,是国家给予警察的待遇。警衔的晋升与职级相挂钩,评定标准非常复杂。为尽快熟悉、掌握这项工作,除日常的工作历练外,他还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认真翻阅老同志留下的首次警衔授予及历次警衔变动时的人员名册,熟记于心。那时还没有用电脑来进行统计,这项工作听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就不是那么轻松,刚开始独立完成此项工作时,都快神经了,做梦都是晋升警衔的工作梦。除了负责工资、警衔工作外,于波同志还协助马琳负责老干部工作。于波同志牢记“政治处是他们的家”这句话,热情的为老干部进行解释,不厌其烦,直至老干部听明白,他的热心也换来老干部对他的赞誉。
2005年6月,因工作调整,于波同志由局机关调至大新寨镇派出所工作,任教导员,主要负责户籍工作的同时,还兼任辖区的责任区民警,负责责任区内的各类案件。大新寨镇当时是我区最偏远、经济最落后的乡镇。面对艰苦的环境,于波同志没有任何退缩,抛下仅3周岁的儿子让妻子一人照顾,义无反顾的来到大新寨派出所,一心扑到工作中。从机关来到基层工作,所从事的业务也不同,接触的群体也不同,为了尽快得到所里同志们的认可,尽快转换角色,适应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他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向经验丰富的民警学习,充分利用好每一次外出的机会,认真总结出警中的得与失,对与错,业务水平明显提升,逐步成为公安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他在负责户籍工作时,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主动为前来办事群众解决困难,对来所办理户口业务的群众,一次能办完的事绝对不让群众跑第二次,一次不能办完的,将办理程序、需准备的材料告知清楚,绝不让群众跑第三次。正是他的热情服务,增进了警民之间的感情,树立了良好的公安机关与警察形象。特别是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中,于波同志亲自对各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亲自到现场进行业务指导,使全镇的人口普查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时限,提前三天完成。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完成的质量好而受到秦皇岛市公安局 表彰,被授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优秀个人。
在做好户籍工作的同时,于波同志还肩负责任区民警的工作,特别是在担任大新寨镇北片19个村的责任区民警时,是三个责任区所管辖村最多的,他并没有因为是教导员还负责户籍工作而向所里提出要求,而是愉快地接受所里的安排,率先垂范,深入责任区开展工作,让责任区群众时刻有种警察就在身边感受。在担任责任区民警的十年里,他办理的案件、调解的纠纷,深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记得在2011年,双岭村张村俩邻居家排水问题发生纠纷,在接到报警到达现场后,双方各持一词,将多年的陈芝麻烂骨头都翻腾出来,毫不相让。为避免事态严重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于波同志积极联系司法所、土管所及村两委干部,先后三次组织调解,他的真心实意感动了双方,成功化解了即将演变成刑事案件的矛盾。在大新寨工作的十年中,与于波接触过的人,无论是镇村两级干部还是群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于导这人没架子,好人!”
他在大新寨镇派出所任教导员的十年里,先后与三任所长搭班子,作为教导员,上有领导下有兵,作为单位的“二把手”,如何干好教导员的工作,协助好所长工作,当好配角,处好关系,这是他经常思考的问题。因为他深知一个单位两个主管要是不团结,争权夺利,那么这个单位就是一盘散沙,没有战斗力。因此,在日常的工作中,他用权不揽权不越权,立足本职,积极协助所长工作,维护所长权威,树立所长威信,真正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他认真履行教导员的职责,组织开展对民警及辅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增强党员先锋意识,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增进班子团结。2006年全市正规化建设现场会在大新寨派出所召开,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这条路于导一走就十年,风风雨雨,兢兢业业的十年。十年的磨砺,也使于波同志,经历了一次蜕变。如果说刚入警营时他是一只雏鹰的话,那此时的他已经蜕变成为一只雄鹰。坚强的意志力;勇往直前的战斗力;敢于挑战的生命力;永远向太阳的方向飞翔。不管顺境逆境,他始终保持饱旺盛的干劲,不屈不挠的拼劲;锲而不舍的韧劲。这样的于波如一把出鞘的宝剑,锋从磨砺而来。
三、利剑出鞘搏急流
人生路上显本色,警海奋战写春秋。
2014年6月,于波同志被组织上调整到巡特警大队工作,担任大队长工作。从“二把手”到“一把手”的转变,从农村向城区的转变。应该说,他面对的是新的挑战,也是新形势的工作压力。于波大队长深知“当家人”的不容易,更深知巡特警大队职责重大。巡特警大队作为全局的应急处的一把尖刀,危难险重任务的执行者,某种意义上来说,巡特警大队是一座城市的守护神。如何使这支队更具有战斗力,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呢?这个问题让于波队长陷入深深谋略之中。于是,他参照部队的管理模式,把自己在部队学习到的军人训练体系借鉴到大队的日常管理中。从内务卫生掀起,以队列训练为基础,树立良好的警容警姿。使每个队员真正做到坐有坐相,走有走相。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出《巡特警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依托“三级两类一网考”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一连串的举措,细致耐心的政治思想工作,再加上于波队长待队员如手足的亲和力,队伍的面貌从根本上有了改观。队员们士气高涨,战斗力日愈增强。于波队长说起自己的队员眼里露出满满自豪:“弟兄们个个都像小虎羔子一样,冲锋陷战嗷嗷直叫,临危涉险,眉头都不皱一下,只要一声令下就会义无反顾地冲出去……”听到于队长连珠炮似的一大串话,让我分外惊讶,我印象中他一直是“木讷”的一个人,从来不肯主动谈起自己的经历,说起自己的队员却像变了一个人。
巡警特警日常工作主是负责主城区的社会面的治安巡防控工作,为更好地将有限地警力最大化,于波队长深入各条主要道路,实地踏查,对前期的巡防方案,细化细化再细化,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网格式的巡控方案,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在他到巡警大队工作的四年里,先后亲自参与办理行政案件22起,刑事案件3起,抓获逃犯 15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挤压了犯罪空间,主城区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在做好主城区的社会面巡逻工作的同时,巡特警大队作为分局的处突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的任务,在群体访“双违”整治等行动中,于波队长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将危险留给自己,特别是在“5.5”牛头崖镇卢王庄命案受害人亲属30多人到县政府群体访、杜庄镇车庄村40多名村民到县政府闹访、鲁庄群体访、宁海大道“双违”整治等大事件的处置中,巡特警大队取得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展现出了巡特警大队的精神面貌。
第一次的访谈即将结束时,我放下手中的笔记本,将目光投向窗外天空,此时于波队长临窗而坐。“问您一个话外音面对无理群众发过火吗?受过伤吗?群众的不支持不理解你作何感想?”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知道于波队长如何回答我。于波队长把目光投向窗外的白云,缓缓说道:“做人要学会吃亏、包容,常以慈悲布施之心待人,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能知足。多想:我能给别人什么,自然心中常乐,自然无欲则刚。”我又一次被一种力量折服,那种劈波斩浪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那种勇于创新的探索气魄!望着窗户外晴朗的天空,我心境被蓝天的深蓝填满。窗外分明湛蓝的蓝天,我眼里却出现一群像于波一样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我感受到那宽广,他容得下世间各种酸甜苦辣,他目光犀利,看得穿层层浓雾,性格坚毅,战得胜所有惊涛巨浪。
四、仗剑男儿赤子心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作为警察的于波队长更是无法平衡工作和家庭之间天平。“战时不惜命,平时难顾家”,用来形容于波同志一点都不为过,于波是家里独子,只有一个姐姐。谈起父母妻儿,他的脸上泛起愧疚的神色,眼神中却不自觉的流露出幸福的笑意。于波是从部队转业后才与爱人恋爱结婚的,算是“迟来”的爱情。妻子王喆是一位品性温和,秀丽端庄的女性。家里不论大事小事,全由她一个人担当,家里事儿从来没让他分过心,应该说儿子的成长他从来都是“缺席”的,用他的话说,一回头,儿子已经成了一个大小伙子了。因为两个人都要忙工作,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由父母一手带大。说到自己的父母,于波队长感慨地说:“都说养儿为防老,我的父母却一直为我和我的孩子操劳,毫无怨言,每次都是匆匆赶回家,很少能陪父母过一个像样的节假日,父母的生日也都靠妻子记挂在心上。父母说的最多话就是你忙你的,我们还硬朗,父母身体都很好,是我最大的欣慰……”我想,正是开明的父母,优良的家风,才培养出品质优秀的于波。
第二次见到于波大队长,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周日下午,当我等候在大队部大厅十分钟后,刚从现巡查场回的他显然还有未完的公事需要处理。我们的谈话,一度被电话声打断,队员们在对讲机中随时报告各巡查点的情况。坐在我对面的于波队长心思根本没有用在跟我的交谈中,不停处理收到的信息,果断地对危急情况做出指示。看看于波队长如此忙碌,我起身提出告辞。目送于波队长消失在雨帘里的身影,我的心里泛起无比崇敬的情愫。记得我笑问他,最大的心愿是什么时,他拿着手机对我说:“希望我的电话安静下来,这说明抚宁平安无事,希望警察弟兄们都能休长假,说明我们的社会已经久安无险。”
青山懂你,你披荆斩棘;绿水懂你,你不磷不缁;正如一首诗这样写到:
平生敢做猎狼人,安守清贫扫瘴尘。
长夜不眠驱鬼魅,衷肠无悔卫平民。
万家忧喜心牵挂,热血忠魂浩气存,
唯愿此间息警事,安居乐业不需君。
于波,千百万转来军人中的普通一员。他说不出动听的言辞,更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琐碎的工作状态,繁重的体力消耗,数不清单调与重复的日日夜夜。在我结束对于波大队长的访谈之后,一度在思索一个人性的问题,常言说人都是具有“七情六欲”的个体。是什么力量支撑他用始终如一的热情,永不松懈的精神来对待看似不可完成的工作。于波队长用一句最朴实的话回答我--“是事就有解决的办法,只有把事儿当事儿,便就都不事儿。”
古人说:“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正足以率人。”这一路走来,我终于懂得,于波大队长秉承着军人的本色,从严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原则和规矩,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事,早养成了自律的好习惯。也唯有自律的人敢于接受他律,行得端,走得正。经得起诱惑,不为浮华所累。文天详有一句诗“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不正是于波大队长的铮铮铁骨和浩然正气的写照吗?于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他作为一名公安警察的职责与情操,在平岗位上展现出一名转业军人不平凡的价值,书写着一位仗剑男儿的赤子情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