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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殷凤君 于 2024-9-12 15:29 编辑
税收作为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也伴随共和国走过了70年的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它的作用更加突出。70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亲自指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税务战线几十万工作者辛勤努力,税收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国家的振兴、强盛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我能成为一名税务工作者感到自豪。下面我就从税收各个方面谈一谈几十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
(一)
九十年代初,青春年少的我怀着对税收工作的无比憧憬,凭着年轻时火热的青春激情,牢记着税校老师的谆谆教诲,昂首迈进了税务工作的大门。参加工作之初我被分到一个离家十多里远的乡村税务所。尽管所里的条件和县局没法比,工作量也不小,每天上班骑车还需要半小时的路程,但那时的我,初出校门,刚刚踏入社会,正是朝气蓬勃,干劲十足的时候。所长给我分配的工作是跟着老税干学会计。虽然我们税务所管辖范围小,任务也不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征收、会计集于一身。由于我是新手,每到征期,开税票征收税款时总是小心翼翼,以防废票率超标,为此还曾紧张得手心和鼻尖冒汗。后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化进程的加快,税款征收由纳税人到税务局手工开具完税证,到税务机关给纳税人开具电脑打印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然后由纳税人交到国库经收处,再到纳税人网上自行申报纳税。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报税事宜,既便利了纳税人,同时也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
还记得刚参加工作时是纯手工记账,那时的计算工具是算盘,账本有税收会计、统计、经费等共计十多本账,记完账后再根据账本出报表,写税收分析,然后上报县局。不知不觉间,手工记账已然改为了电子记账。电子帐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它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各种数据,自动出报表等。软件记账,速度快捷,准确率高。即使有了差错,也能快速的查找到从而及时纠正。不像当初手工记账时,就是差1分钱也要花费很长时间很多精力去找错。电子记账取代手工记账,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
我老叔是位七十年代参加税务工作的老税干。老叔曾对我说过,那时没有汽车,也没有摩托车,下乡使用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而且在五、六十年代,税务干部下乡还主要靠两只脚。去村里的道路多是土路,凹凸不平,有的甚至需要爬坡上岭,各中辛苦自知。那些老税干们为了几元、几十元的税款,不辞辛苦,任劳任怨,精神可嘉。后来,随着局里办公条件的改善,县局里给各基层单位配备了公车。税务干部下乡办事有车坐,方便了许多,原来一天干完的工作半天就能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近年来,税务干部下户,实行了更加高级的执法记录仪,全程监督记录,全程录像,实现了无间断记录税收工作人员执法全程。税收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既能保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更能监督执法人员执法的规范性、合法性,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
(三)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对企业实现的税款,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是税务机关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某基层单位年税收任务已经提前完成了,即使以后月份企业实现了税款,税务部门也暂不让其税款入库,以避免加大次年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基数;再比如某个月份税收任务没完成,还可以让某企业先预缴税款。那时,给纳税人感觉是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非常大。无论是提前征收税款,还是延缓征收税款,不仅违背了税法的严肃性,而且还容易滋生腐败现象。自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收入逐年递增。后来又出台了《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项税收规章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行为。
(四)
“吃点喝点不是罪,只要不往包里放”的不正风气在社会上盛行了很多年。税务人员下户,纳税人请吃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那时候吃点喝点确实不算事儿。自从 “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出台了很多约束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系统内外,因工作日中午饮酒被上级暗访组通报批评,均给予了行政处分,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近年来,从事业务工作的同事需要下户的,也极少在纳税户吃饭,能回单位吃饭的都尽量回单位食堂就餐,回不来的在企业食堂就餐,按规定交纳饭费。如此一来,吃喝风渐行渐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五)
“民富则安,民困则乱”,这是历史经验之谈,意思是富国先富民。二十多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企业和个体户的发展,出台了很多财税优惠政策,让纳税人真正得到了实惠,有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免收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逐步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以及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服务“三农”和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极大便利了纳税人,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深得纳税人的支持和拥护。事实胜于雄辩。在九十年代初,还没有起征点一说,只要从事生产经营就纳税,就连卖豆腐的、修理自行车的都上税,哪怕只有几元钱的税款。后来,国家逐步调高了增值税起征点标准。以销售货物为例,增值税起征点由1993年的600-2000元,调高到2008年的2000-5000元,再到2011年的5000-20000。今年年初,史上最大的减税政策又来了,国家给小微企业送上减税“礼包”。一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这样一来,很多纳税户的月销售额达不到起征点标准,基本不用上税;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这一优惠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以上国家出台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税负明显降低,有利于促进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受到了纳税人的交口称赞。
(六)
1990年参加税收工作的我,经历了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再到2018年机构合并的全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税收征管现代化,国地税机构分设也显现了很多弊端。一是加剧了征管矛盾。原来的一家分成了两家,国税局、地税局职责划分不清,抢税源争收入的矛盾时有发生。二是增加了税收成本。国地税两套机构,面对同一纳税人。重复进行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对税务机关而言,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征税成本大幅度增加。三是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同时加深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矛盾。面对国地两个机构的双重管理,企业应付了国税,还要应付地税,哪一边都不能怠慢。不止听一家企业财务人员说过,国税稽查刚走,地税稽查又来了;国税管理的刚走,地税管理的又来了。查找资料,询问有关事宜,即使手头有很多事也得陪着,疲于应付,从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再有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需要跑国、地两个税务局,一个城南,一个城北,企业在处理国地税事务时,往往来回奔波,既麻烦、又费时,让纳税人颇有微词。一斑可窥全貌。我们这里是这样,全国也是如此。
俗话说:“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近年来,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充分的调研,于24年后的2018年,国地税机构正式合并。合并后的税务局,提高了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降低了征纳成本,还有利于纳税人办税方便、快捷、高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祖国在我心中,税收在我心中!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我相信,合并后税务同仁定会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写好历史,拥抱未来。开启税收工作新的征程!力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为发展地域经济,建设“沿海强区,魅力骊城”贡献力量!
201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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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建国七十周年,喜看税收征管变化(殷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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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建国七十周年,喜看税收征管变化(殷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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